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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然很想說明一下關於我的部落格名稱:擁有紅色夢想的綠色青蛙,的由來。
大概是從國中開始興起部落格文化,然後我也乘著這股熱潮去無名和MySpace弄了一個。
可是我不夠閒,它們就一直是廢墟。
然後當我上了高中,當電腦這東西還在我房間的時候,我很認真的,很認認真真的開始想打一些屁話出來。
好的屁話當然要有好的標題加持,這就是為什麼我常常文不對題,因為我總對自己想的標題爽的亂七八糟。
然後我的部落格名稱,就在那個有點故做惆悵的年紀,抱持著「要有衝突性」這樣的想法誕生了。
對自己的紅配綠佩服到一個莫名。
好,結束。


會說到這個的原因是因為我最近發現這樣的標題好像不太適合我現在的風格。講完這句好喘。
因為靜葳說這個標題很可愛。
馬的,我好像不是那麼的可愛。

所以,我很認真的考慮要不要改。
但我還沒想到要改什麼。


藝術創作者差不多都會有一套自以為的浪漫。
欸,對了,我們班好多人會畫畫。
就我知道的,還不錯,不至於來亂的有momo和明翰。
momo的畫風很可愛,人物畫居多,大大的頭配上身體是我最常看到的組合。
明翰的考卷和課本常常可以看到一堆流線型跑車,畫工之精細讓我非常佩服,嗯...至於人物畫我就不予置評了,雖然他常常有無限的想像力,但其中通常都含有 性暗示 性衝動。
我只會畫有鬍渣的大叔!




這讓我想到高一的時候,剛上高中的死國中生都還不甚熱絡。
因此,一個人的專長,容易增加他的辨識度和知名度。

從國小到國中,我發現,漫畫,是人與人之間沒有界線的語言。
小二的時候,神奇寶貝剛開始流行,我已經會畫大岩蛇對著阿柏怪亂轟落石了。
一本一本的作業簿,就被我和皮卡丘的冒險給佔據。
後來,我終於開始有獨立創作劇情的能力,大家也都看的很快樂,雖然劇情很白爛,甚至在我現在看來還有點詭異的後面連不上前面。我的文不對題一定是襲自那時的精神。
但那個年紀的大家就是看得懂,然後那個年紀的我也常享受活在別人的期望底下。
大概五年級的時候,我又用這項才能連同我從電腦單機遊戲上學來的東西,拼拼湊湊出一種棋盤遊戲。
遊戲內容不外乎是打打殺殺,看哪一國強大,或者共同打擊怪獸之類的,因為規則都是我在講,我也不好意思搞得太強,要知道我是很含蓄的,然後大家也融洽的一蹋糊塗。

可能是因為太驕傲了,那時的我信誓旦旦的告訴我老爸老媽,我要成為一個漫畫家。
後來我才知道,要是一個漫畫家紅不起來,他就準備靠天吃飯了。

因為被認為「很會畫畫」就常常會被指派一些,「看起來好像和畫畫有關其實完全無關」的事情。
像是國中就這樣當上了學藝股長,什麼教室佈置啊...春暉海報...交通海報...通通要我搞定。
我在那時候了解到自己的極限,也了解到,當人已經到極限的時候還有人繼續推你,你的極限就會莫名的延伸出去。
原來這就是青春期,果然是一堆延伸物。

啊,我離題了。
身為小高一的我徹底了解到,要和從四面八方來這學校的人混有多困難。
因為,我內向。
明翰是高中唯一和我同班三年的男生,當時青澀的他對我做了傻事,但我現在不提,以後再說。
我要說的是,我和明翰的繪畫才能,在一位李姓同學的迅速崛起之下,被徹底埋沒。
徹底,埋沒。
我和明翰都只有鉛筆的等級,看看人家李同學,是水彩等級甚至還有可能到了油畫等級欸!
怎麼比阿這?我連鉛筆等級的素描都沒辦法搞定。

我到現在都還一廂情願的認為我的高一同學沒幾個人知道我會畫畫。
這對我的人生堪稱是十大經典打擊中的一件。

讓我只好開始畫有鬍渣的大叔來彰顯個人風格。
結果到最後連我自己都懶得刮鬍子了。
我真的是打擊很大啊 (笑) !






「欸,今天我們來訓練自己用一個畫面說故事吧!」我轉頭看著明翰,推給他「共同創作的計算紙本」。
「好啊......我想到一個主題了!我們來畫:一個搶匪闖進一戶有錢人家,然後有錢人家的爸爸出去了只剩下媽媽和兒子,那個搶匪就強迫媽媽強迫她兒子來強暴搶匪。」明翰一臉興奮。
「你認真的嗎?」我。
明翰很用力的點頭。











「幹。」我笑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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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omb1000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1) 人氣()